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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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如下:
一、自协议生效,合同解除。
二、乙方应于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双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乙方搬出。
三、装修费用由甲乙双方聘请有资质单位审定结算,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税费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费用贰佰万元,也无需乙方返还。
五、乙方需在移交时,将所有与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在租赁合同解除后,需配合甲方了解房屋的隐蔽工程。
七、如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及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解除合同前的租赁费用。
八、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