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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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2:58
唐恪,字钦叟,出生于宋朝余杭钱塘(今浙江杭州),幼年丧父,凭借父荫获得进士资格,于哲宗绍圣元年(1094)登科(《浙江通志》卷一二四)。他的仕途起伏显著,曾任郴县尉、榆次知府、河东常平提举以及江东转运判官,直至成为至少宰兼中书侍郎。
大观三年(1109),唐恪任屯田员外郎,因成功招降西南边疆的军,被提升为右司员外郎和起居舍人。不久后,他被任命为河北都转运使。然而,由于与宫中权贵不合,唐恪的官职多次变动,曾任梓州、沧州、扬州、滁州、潭州和杭州知府。政和七年(1117),黄河决口,他受命治理,成功解决了水患,因此升任户部侍郎。
靖康元年(1126),金军南侵,面对动荡的局势,唐恪与耿南仲等人坚持和议,主张放弃三镇换取和平,与主战派产生冲突。钦宗时期,他被任命为宰相。当金兵逼近,勤王军集结时,他下令不得轻举妄动,导致勤王军未能有效地抵抗,最终被御史,罢免了宰相职务。
金军提出割让河东、河北地区后,唐恪在钦宗的指示下向金兵统帅表示服从,此举激起全民的强烈反对。在钦宗巡城时,他遭到了军民的唾弃和攻击,迫于压力,他辞职。徽宗和钦宗被掳后,金军立张邦昌为帝,唐恪虽支持,但在推戴状上签名后选择了自杀。关于他的生平,详细记载于《宋史》卷三五二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