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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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8:30
房主也不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房主在本起案件中,既没有对小偷有什么侵权行为,也没有对自己的房屋有管理不当的行为。小偷从五楼窗口上跳下,这结果本来就是非死即伤,并且生存的希望非常渺茫。房主无论如何也没有能力防范这种结果发生的,所以他也不存在管理不善的责任。
网友表示:
说的再多也没用,反正小偷在你家跳窗户摔死了。如果小偷家属起诉,*会判:你家为什么没在窗户边贴上“跳楼会摔死”的警示标识;你家为什么没有在窗户上装上护栏等保障措施导致小偷能轻易跳出并且摔死。根据以上两点,估计*会判你家赔钱。
还有网友认为房主没写警示牌,按责任划分,还是有百分之几的责任吧?跟摘杨梅案,醉驾案相似的。
前些年有个小偷被人追赶,小*急之下*入了一户有钱人家别墅院子里,没想到这家养着大藏獒,结果咬死了,最可笑小偷家人还把别墅主人告了,其结果嘿嘿,中国啥奇葩事儿都有,去年一个公园下雨还是雪来,路人摔倒了,告得物业还是贴瓷砖的来,反正告了,还有好多活例子。
还有的认为偷东西与掉下去摔死是两件事,小偷偷东西有国家的法律来惩处他,小偷从楼上掉下去摔死房主毫无疑问要承担责任,因为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由于房主对人生安全防护没有做到位,所以承担造成的后果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