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0:2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7:17
不属于非法用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非法用工就是:非法用工单位无“用工权”而非法用工的情形。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7:13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有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
如果不是童工,或者未登记的外籍员工,那就不是 “非法用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7:16
这个不属于非法用工,因为劳动合同可以补签的,你现在照样可以要求老板申请工伤认定,或者自己去劳动局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7:21
非法用工的标准不是是否签订合同,只要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就形成了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工伤必须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7:17
不属于非法用工,应当到劳动局认定工伤。然后按工伤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