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是否可以放弃监护人的权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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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6:49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行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权利,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因此,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不能随意放弃,如果放弃一定有理由的。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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