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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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8:53
呵呵,目前在国家的惠民中,有两项直接跟乡医的利益挂钩,一是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要求乡医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要求,要销售过程中,不准加价,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不准超过基本药物的15%,对实施基本药物目录的村卫生室国家实施财政补贴。这项实施的好处,老百姓享受的是物美价廉的药品,但对一些医术、知名度高的乡医在获取最大利益上产生的,所以大部分乡医很难按要求认真执行这项,部分乡医在出售基药偷偷加价,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二是新农合的。由于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出现,参合患者在村级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可以报销。但新农合门诊就医目前实施的是报销资金垫付制,即在乡医处就诊后,其医疗资金先由村医垫付,然后按月凭相关票据向新农合报账,新农合审核后,把相关款项拨至乡新农合专用账户,完成资金周转过程。因此项麻烦,在没有利益的情况下,对新农合产生抵制心理,部分乡医甚至的参合患者到新农合部门。其实国家在实施基本药物及新农合过程中,针对乡卫生室的实际实施补贴制度,如基本药物补贴、一般诊疗费补贴,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乡医对卫生及新农合的负面情绪也是正常的事情,新农合筹资、疫苗及各公共卫生服务都需要乡村医生参加,当即得利益与付出不平衡时,乡医就会发生抵制卫生及新农合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8:52
你说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一个总额预付干翻了多少人?本来所谓的“总额预付”是一种定金的付款模式被他们执行成了“黄线”“红线”,超限自付{医疗机构或医生}。就卫生院的回复,他们敢打包票吗?上电视:上咒十八代,下咒十八代,敢吗?领导。如果不信,可以多找几个村医问一问,本镇不信找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