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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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8:36
南京住房维修基金申请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申请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
申报时需提供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签字和维修预算;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已实施物业管理或者有房屋管理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可以作为被委托申请单位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实施物业管理,也没有房屋管理单位的,由辖区社区作为申请主体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材料需递交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工作人员审核。。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用金额不能太小,且申请的业主至少要以单元或楼为单位,不能只是个别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