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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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15:29
陈耿,原名浩源,号硬石,1905年至1933年活跃在福建崇安县(现武夷山市)程家洲。早年在城村私塾读书,后赴黄土的新学堂深造,并在“五四”运动期间进入崇安高等小学学习。1924年,他投奔中心广州,在国民军任职,担任排长。1927年9月,陈耿投身农动,成为崇安县农民协会的宣传委员,并于同年10月在徐履峻的介绍下加入中国党。不久,他因活动被崇安县逮捕,出狱后他秘密组织“民众会”,领导农民为自身权益而斗争。1928年,陈耿当选为崇安县委组织委员,成为核心成员之一,参与了闽北农民第一次和第二次武装的决策和领导工作。
1929年1月,陈耿在上梅乡下屯村主持,成立民众局并担任总指挥,成功进行了第二次上梅。尽管部队在攻打五夫时遭遇挫折,但他吸取教训,带领部队在崇安东部、西部和江西等地建立起了武装割据,为闽北根据地奠定了基础。同年10月,由民众队改编的中国工农红军五十五团成立,陈耿任团长,领导生产土和弹药,发展武装力量。
1930年5月,陈耿在崇安县苏维埃成立时,被选为执行委员和军事委员会。他组建红军教导团并担任团长,积极参与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1932年冬,陈耿在闽浙赣省军区任职,任武装部第一科科长。然而,不幸的是,他在1933年9月被诬陷为“改组派”,遭到逮捕并牺牲,年仅28岁。1965年,他的冤案得到平反,被追认为烈士,其英勇事迹永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