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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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5:57
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要汇缴;
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多高,均不需要汇缴。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或不申请退税的除外)
4.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