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3天截止,不会申报印花税营业账簿按年计征的抓紧时间看过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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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营业账簿按年计征15日截止申报!

*梳理

1.申报期限

(1)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2)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3)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

3.其他注意事项

(1)已认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如按规定当期未产生应纳税额,也应按年进行“零申报”(计税金额为0元)。否则会产生逾期未申报记录,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以及购买*。

(2)自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后,其他营业账簿已不在印花税列举税目内,除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外的其他账簿不再征收印花税。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02具体申报操作步骤,以上海税务为例

第一步:进行税种认定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应以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为前提,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纳税人一户式查询”——“基础信息”——“税费种认定”,查询具体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如纳税人存在应税营业账簿,且未认定相应税(费)种,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认定。

第二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第三步

选择“印花税申报(按年)”对应的“税源采集”。

注意

若企业已核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当期应申报税种”中会自动带出印花税税种申报。

第四步

税款所属期默认为2023-01-01至2023-12-31,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第五步

情形一

已按年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如当年度无需缴纳税款的,直接点击“一键零申报”。根据系统提示,跳转至申报界面,点击“申报”完成零申报。

情形二

存在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系统自动带出一条税源信息,双击该行次即可弹出“税源明细录入页面”。

未自动带出税源信息的,则点击“增加”按钮。

在税源明细录入页面,填写相关数据信息后,点击“确认”。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保存”—“确定”。

第六步

点击【返回】,回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勾选需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即申报完成。

03印花税按次申报将产生滞纳金

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可见,印花税在立法之后,对纳税期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之前的暂行条例中并没有对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进行明确,所以,就不存在逾期一说),因此,就会存在逾期产生滞纳金的问题。

04 不同种类的借款合同应如何贴花?

根据不同种类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Q1:对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借款合同印花税有什么*优惠吗?

优惠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优惠二

“六税两费”减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Q2:与银行签订的电子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也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98〕3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Q3:营业账簿需要每年都按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 (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举例说明,2023年成立的企业,实缴注册资金100万,印花税申报完成,那么2024年,假设企业增资了,增加了50万实收资本,那么在2024年需要将增加的部分50万计算缴纳印花税。

温馨提示: 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计征的若当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也需要按零申报印花税哦!

Q4: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属于合伙份额,不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会计科目。请问,该部分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Q5:如果企业之间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只有要货单的情况下需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所以说没有签订合同,不代表不缴纳印花税。

Q6:未履行的应税合同能否退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所以说,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需要非常的谨慎,不仅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同时,也应该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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