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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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2:39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本章节将深入解析进口环节的相关规定,帮助企业在拓展进口食品业务时明确要求。
首先,企业拓展进口食品业务需关注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19条)和食品进口商(向住所地海关备案)的备案,需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备案名单由海关公布。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也至关重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查,海关总署会公布注册名单。
进口食品时,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中国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际条约要求。新食品原料需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进口需办理检疫审批。包装和标签应清晰标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且需符合特定标识规定。
在进口环节,企业还需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食品需存放在指定场所,并接受指定口岸和监管场地的检查。进口商需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以及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的自主审核制度,包括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和法规符合性检查。对于不合格食品,应及时召回并报告海关。
企业须注意,对备案内容变更、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核查、标签不符合要求、擅自提离进口食品等行为,将面临相应的警告或罚款。遵守《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是确保业务合规、避免法律责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