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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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⑴家长申请。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经幼儿园核实后填写《开州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2幼儿园认定并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3幼儿园将收费标准、免收幼儿费用情况上报。4资助中心汇总报送。5区级相关部门复核确认。6资助资金(保教费不超过750元/人期,生活费不超过330元/人期)拨付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