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22:0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4:37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在其中一个未向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过户口迁移证的前提下,可以不迁移户口;
2、已经领取的,应凭该户口迁移证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其他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如:结婚证等)、户口迁出地的”准迁证“等;
3、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否则当事人的户口会因该迁移证过期,而成为无户口人员,给生活带来不便;
4、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4:38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在其中一个未向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过户口迁移证的前提下,可以不迁移户口;
2、已经领取的,应凭该户口迁移证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其他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如:结婚证等)、户口迁出地的”准迁证“等;
3、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否则当事人的户口会因该迁移证过期,而成为无户口人员,给生活带来不便;
4、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