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如实告知就是套?两大风险要知道!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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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8:38

一、未如实告知,两年后出险赔吗?


在保险行业中一个广为人知的条款,那就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倍领哥为大家通俗的翻译一下: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由于投保人故意或过失,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更关心的是:未告知某些症状,比如结节、乙肝等;或未告知某次住院,只要合同满 两年,就万事大吉了吗?


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倍领哥见过两年后获赔的*判例,也见过不少拒赔的案例,甚至同类型的案件在不同的*判决,结果都有可能不一样…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看看《保险理赔案例故事合集》这篇文章,也可以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搜索更多的*判例。


倍领哥建议,大家一定要如实告知,毕竟买保险就是买安心,千万不要给自己挖坑。


二、未如实告知,要了解这些风险!


有了 “两年不可抗辩” 的庇护,难免有人会想 “赌一把” :带病投保不告知,盘算着两年后获赔。


我想提醒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要了解这两点风险:


1、未如实告知,两年内出险不赔


?“两年不可抗辩” 只保护两年后出险的情况。但风险难以预测,如果未如实告知,在两年内出险,很可能被拒赔。比如这个案例:


[ (2017)新40民终161号 ]


l投保:2015 年两月 4 日,孙某投保某重疾险,保额 3 万元。


l出险:2016 年 3 月两日,孙某因罹患 “肝癌” 去世,家属申请理赔,遭拒赔。


l判决:*于 2017 年 3 月开庭审理,支持拒赔。


原来,孙某未告知 15 年的乙肝病史,*认为属未如实告知。由于是两年内出险,判决保险公司理应拒赔。


2、法律可能更改


保险关乎未来几十年,而法律环境可能随时变化。比如,“两年不可抗辩” 不是一直就有,也未必会一直存在。


或者,也可能延长抗辩期。比如,德国保险业的不可抗辩期,就长达 5 - 10 年,这样,不如实告知的风险就更高了。


倍领哥曾和擅长保险法实务的律师交流过,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教育进步,消费者在保险官司中,被 “偏袒” 的情况将减弱。所以,在漫长的岁月中,“未如实告知” 的潜在风险,是不确定的。总之,不可抗辩是保护那些因疏忽大意,导致的未如实告知,绝不是为了让人钻空子的。这样不仅有失公平诚信,保险公司也会加强核保,或者提高保费来应对,损害的是全体投保人的利益


三、投保后才发现未如实告知,怎么办?


按正规的流程,未如实告知是应该进行“?补充告知?”的,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就可以操作。


如果未告知的是普通感冒发烧,补充告知是不会影响承保的。但如果是结节、高血压等疾病,补充告知后,有可能会被除外、加费,甚至解除合同。


还是那句话,如实告知是顺利理赔的前提。假如被解除合同了,可以尝试投保其他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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