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金毛离世,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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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1:01

我反对楼下的观点,持棍行凶的保安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要承担次要责任。

既然是站在法律角度上来讲,那就得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在这起事件之中,保安的处理方式显然是过激的,涉事保安应该进行赔偿道歉,各位狗主人也应该引以为戒,外出遛狗记得栓绳,以防意外。

一、这件事狗主人固然有错,但是保安错误更大

先简单的回顾下这个事情本身:

在云南临沧的一个小区,长期被主人散养的金毛犬在楼下晒太阳,这只狗的年龄为14岁,相当于人类的75岁左右。

就是这样一只年迈的晒太阳的犬只,被多名保安围住,然后一名保安持棍棒狠狠的抽打金毛,把金毛抽打的浑身是血,奄奄一息。金毛在被陌生人持武器殴打的时候,并没有选择反抗,只是在地上挣扎和哀嚎。

最后,狗主人闻讯赶到现场,急忙把金毛送去宠物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它头部严重骨折、颅脑损伤、呼吸道贯穿伤,经过6天的救治之后,这条金毛还是离开了人间。

客观分析这个事件:

狗主人没有用绳子牵引宠物,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小区保安可以对狗进行暂时的收治,然后联系狗主人进行处理,可以对狗主人进行适当的警告,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酌情进行劝告和处罚,实在不行也可以联系城市管理人员进行干预。

再看保安方面,他们直接采用了暴力的手段去虐打宠物,宠物没有,但是它属于其主人的私有财产。保安这种行为,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财产,金毛犬的市场价约为1000元-2000元,数额不算过大,大概率属于民事侵权。

关于此事,狗主人已经决定起诉涉事保安,具体的结果要看法官判决。

二、消除认知误区,小区保安负责安保,但是并不具备执法权

许多人以为保安穿着制服,就应该为小区消除潜在的隐患,保一方平安。至于他们把不牵绳的狗打死,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应该为他们点赞。

但是,你要先了解一下,保安有执法权吗?

答案是:并没有。

他们并非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只是维持秩序的普通上班族。就算是一个人作恶多端、恶贯满盈,他们在小区里碰到了那个恶人,路见不平为民除害,当场手刃了那个恶人。那么动手的保安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毕竟,法治社会,是要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他们正确的做法是报警,或者是控制住之后扭送到机关。

三、我再升华下,从道德上来帮各位分析下此事

金毛犬天性温顺,性格善良,喜欢跟小朋友玩耍,这只金毛犬也是在小区生活多年,居民大都夸赞它聪明可爱,它也经常叼菜篮帮主人买东西。

这样一只狗,就算有人持棒主动殴打它,它也没有暴起伤人,它的潜在威胁在哪里?

小区保安难道真的不认识这只狗吗?

直接用棍棒打死是最好的选择吗?

就算是具有执法权的正规工作人员,他们也不会如此粗暴的执法。

假如这条金毛犬是咬住了行人,或者是表现出狂躁状态,对着小区的居民龇牙咧嘴,那么我可以说服自己,保安这是在消除潜在威胁,是好样的,是负责任的。

但是,它只是以年迈之躯安安静静的晒太阳,却被人类残忍的剥夺了生命。

真要说潜在威胁,路上行驶的车辆、家里的水果刀和菜刀、身上的拳头和牙齿,哪一个没有潜在的危险因素呢?

并且这每一样威胁和后果,都远比狗的危害更大。

其实,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才是最大的潜在危险因素,真正对人类威胁最大的,是站在生物链顶端的人类自身。

四、我们所面对的,并非狗患,而是人祸

许多人觉得狗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是一种威胁,只要是狗就会咬人。但是这也是一种错误的认知,是养狗人的素质不行,能力不行,是一部分狗主人错误的引导和培育,才造成了一些狗对人类的伤害行为。

许多人喜欢用经典的去除法,说不要把狗跟警犬、导盲犬、消防犬、缉毒犬、排爆犬联系到一起,您的意思是它们不属于狗咯?

没有众多的犬只数量作为基础,这些工作犬种难道靠您的键盘凭空创造出来吗?

那些在培育之中被淘汰的犬只,难道你是直接把它们送上餐桌吗?那些服役完毕光荣退休的犬只,难道你是打算直接把它们人道毁灭吗?

实际上除了上述犬类职业,还有精神抚慰犬,它们的职责是陪伴和心里安慰,它们是天生的心理医生,它们可以帮助人类舒缓压力,摆脱孤单,尤其适合老人和年轻人。

家养的宠物犬同样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这就是它们存在的积极意义,我们要做到的是文明养犬,外出牵绳,不抛弃不虐待。

另外,有些恨狗人士,他们其实恨的不是狗,而是恨自己的,只是转移发泄心里的压力,他们是在释放内心的恶。

弱者发怒,拔刀向更弱者,仅此而已,他们只是在欺负地位低下的狗。 

许多人认为,人是有道德底线的,而动物没有。

不,人类才是没有道德底线的,而动物的凶残程度和破坏能力远不及人类。

有些人可以身披伪善的外衣,说着冠冕堂皇的话语,但是做着丧尽天良的事情,他们不配跟家禽和野兽相提并论。

这个世界上,最善的是人心,最恶的也是人心。

我们创造出先进的各种科技和文明,干的却是毁掉地球生态环境的恶事。

我们喊着保护环境的口号,大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地球,但是却有100万种的物种因人类活动而灭绝。

其实环境根本不需要我们保护,地球有自我修复功能,只要我们不破坏,估计地球他老人家就对我们感恩戴德了。

对于生命,可以不爱,但是请别伤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57

其实已经在法律的上面是违法的,现在的人们生活条件好了,相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不管是生活质量水平,还是经济收入水平都有很大的上升,电子设施,娱乐产品也是越来的越多的,当然现在的人们也是非常的喜欢一些的小动物的,但是最近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就是,一个保安拿着棍子吧一个小狗给打成了重伤,这个小狗都已经十四岁了,这个事情引起社会上很多人的关注,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说一说吧。

其实者在个法律的角度上,已经违法我们,我么国家对于伤害小动物的行为认为是非常的不好的,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的,希望大家能够注意到这一点额,小动物本来就是非常的可爱的一个事情,我们为什么要去伤害他么嫩。而且很多的时候,他们都能帮助我们的,我们大家都应该听说过的导盲犬,它是能够帮助我们的一些的盲人的,他也是专门的经过训练的,才有的能力,我们人类为什么又要去伤害他们的。希望大家能够很好的去爱护他们,和他们做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希望大家能够注意的。

一些的小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我们只要和他们相处就会发现的,当自己再给他么交流的时候,就能发现的,我们只要不让他们去做,他们就能遵守的,这些的小动物也是非常的有理性的,他们也是知道的一些的事情的,希望我们大家可以很好的去和 他们相处得,这样就能够和他么做一个很好的朋友的。我们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不应该去伤害的小动物的,这样是极其的不好的。

以上就是小编的,一些个人看法,和意见啦,希望大家能够认真仔细的看一看,对于大家的 帮助还是非常的重要的。我们大家一定要知道,这些的小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必须能够很好地去和他们相处,自己是在的不喜欢,完全可以不养他们,但是一定不要去伤害他们的,这样是只能会让自己的心变化的,受到相关的处罚的。即使他们犯了一些的错误,我们还是要理性的去处理这个问题的,不然我们就会冲动,造成一些不好的事情的发生,我们可以惩罚他们,但是不能超越自己的离线的,这样是非常的不好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53

云南临沧一只14岁金毛因独自下楼晒太阳,被小区保安打成重伤。现场视频迅速引起网友热议。21日晚,该犬因病情突然恶化去世。22日上午,该犬已被下葬。

网络视频显示,多名保安手持棍子,站在金毛犬身旁,一名保安用棍子狠狠抽打金毛。狗被打时,发出痛苦的哀嚎,四肢不停扑腾,但没有起身反抗,之后就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身上多处出现血迹。狗主人抱着狗不停哭泣,情绪激动。

从病历上了解到,这只金毛头部多处骨折,颅脑损伤,鼻腔呼吸道骨折贯穿。

金毛主人田先生表示这只金毛名叫咪秋,今年14岁,是在1月15日下午被打的。当日中午,他妻子下班回来,放咪秋独自去小区内晒太阳,咪秋就在妻子的摩托车旁守着。下午3时许,他们听到咪秋被打成重伤的噩耗,连忙赶到现场,只见咪秋被装在蛇皮袋里,一家人都十分难过,妻子更是哭泣不止。

田先生一家把咪秋送到宠物医院救治,本来它已经能慢慢进食了,不料它的病情突然恶化,21日晚,咪秋就去世了。22日上午,他们把咪秋下葬了。

“咪秋和我们很亲的,小区很多居民都夸它聪明可爱。”田先生难掩悲痛,他们一家在玉龙小区住了多年,咪秋经常会到小区内活动,还会叼菜篮帮他们买东西。

田先生说,虽然他们没有牵绳的习惯,但咪秋脾气温和,从不伤人,保安不可能不认识它。保安以处置流浪狗的方式将咪秋打死,让他难以接受,他将会起诉涉事保安。

那保安打死他人的宠物狗,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

宠物狗属于私人财产,蓄意杀死他人宠物狗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检、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金毛犬是现在广为流行的一种犬种,  由于较为普遍,一般金毛的价格并不是很贵,在1500-2000左右。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是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按照狗的价格来看,这属于一般民事侵权,打狗人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53

这边,笔者就站在一个养狗人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恰恰也养了一只金毛。

养了14年,14年的感情,虽然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但那毕竟也是感情。如今狗狗晚年遭此横祸,狗主人的伤心难过在所难免。

但是,发生这样的事,能怪谁呢?保安为什么打狗?还不是害怕狗狗伤人,伤到路过的行人特别是老人、小朋友,这个责任谁担得起?所以不能全怪在这几名保安的头上。

我倒认为,是狗主人没有尽到养狗的责任、疏忽了对犬只的管顾,让一只大金毛犬独自在小区内晒太阳属于严重违规养狗,而且这才是导致狗子丧命的主要原因……

对此,狗主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14岁金毛犬,保安将遭起诉

2021年1月15日下午,云南临沧一只14岁的金毛独自下楼晒太阳时,被该小区保安打成重伤。随后,受伤金毛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数日治疗,于1月21日晚间伤情恶化死亡。

此前,网传一则视频,有多名保安手持棍棒站在金毛犬身边,其中一名保安用棍棒狠狠抽打。该金毛犬被打时,不断发出痛苦的哀嚎,四肢不停扑腾,但全程未起身反抗……

过了一会,狗主人到场,发现金毛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地上遗留大量血迹。狗主人情绪一度非常激动,抱着金毛不停哭泣。

据狗主人田先生介绍,遇害金毛名叫咪秋,今年14岁,1月15日被打,1月21日晚死亡,现已下葬。“咪秋跟我们很亲,小区居民都夸它聪明”田先生难过地说。

他们一家搬至玉龙小区多年,咪秋经常会独自到小区活动,还会叼篮子帮他们买东西。

事发当天,其妻子下班回家,照常放咪秋独自去小区内晒太阳。

下楼后,咪秋一直在他们的摩托车旁守着。

哪知,下午3点多,他们突然收到咪秋被打成重伤的噩耗。

“当时,咪秋被他们装在一个蛇皮袋里奄奄一息,一家人十分难过,妻子更是哭泣不止。”田先生有些哽咽。

田先生还说,平常他们虽然没有牵绳的习惯,但咪秋脾气温和,从不伤人,小区保安不可能不认识它。保安以处置流浪狗的方式将咪秋打死,让他难以接受,他将会起诉涉事保安。

笔者观点:既然爱狗,就要对它负责

我也养了一只金毛,虽然没有14年,但总也有几年了。接下来我就站在局中人的角度说说对养狗人的看法。

在我的小区周边,大概有十好几家养狗的,但真正遛狗套绳,戴嘴套,能约束狗子活动轨迹以及捡便的……可能也就两家。一个是我,一个是我们小区第一期的一位业主。这充分显示了当前养狗人素质还有待提高。

我时常在想,为什么最近几年养狗人与他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是狗子的素质变低了吗?还是养狗人的素质变低了?答案显而易见。……此前的“爱狗人士”,后来的不规范养狗,都是激发养狗人与他人之间矛盾的主要因素。

其实吧,这也怪不得别人怨,要怪只能怪自己,是养狗人先不规范养狗,才会有其他人的抵触心理。……任何事没有无缘无故,如今人人都在忙工作,忙生活,并不是闲得没事干,如果不是你刺痛人家的神经,没人会吃饱了撑的来管你。

你说你的狗不会咬人,每个养狗的人都这么说,但是,意外发生的时候,往往已经晚了。狗在你的眼里不咬人,在别人的眼里可未必。

所以,在此,笔者希望,那些喜欢养狗的人,爱小动物的人,如果真爱,请您做一名合格的狗主人。

如何规范狗子?

笔者养狗的习惯虽然不能说百分百的规范,但至少在周边从未获得差评。

养狗第一要素,出门套绳,戴嘴套;

这是必须的,笔者本人也烦那些遛狗不套绳的人;当然,并不是说光给它套上绳就行。遇到行人时,狗子必须贴脚边,或者站在一旁,让其它行人先过。【不能让狗子接触到任何生人!】

养狗第二要素,规范搭乘电梯;

不能与其他乘客搭乘同一部电梯,且搭乘电梯时必须等其他乘客先走;接下来更关键的一点。搭乘电梯时,注意一定要让狗子靠在墙角站,因为如果站在门边,狗子比较激动,门一开,很容易把电梯外的人吓着。

养狗第三要素,排便;

养狗排便关乎到城市的环境卫生,所以至关重要。最好选择在废墟解决,杜绝其边走边尿的坏习惯,且便后必须用捡便器捡走;

养狗第四要素,杜绝狗吠;

不管白天还是晚上,一定要约束狗子不能在家乱吠。我家的狗子,从来不会吠叫超过10秒。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56

对于狗主人来说,狗既是他们的宠物,也是他们的财产,只要是宠物狗,在不伤害到别人的情况下,别人也无权伤害它们。当我们将狗视作主人的财产时,无端伤害狗的人,就要担负民事责任。云南临沧的一座小区,就发生了一件保安殴打宠物狗的事件。

一只金毛原本在主人家的楼下晒太阳,当时主人可能有事离开了一会儿,身上带着任务的保安,不管三七二十一,拿着棍子就对着金毛一通乱砸,最终导致金毛不治身亡,事后,金毛的主人决定起诉保安和物业公司。

保安到底有没有权利殴打金毛?

毫无疑问,保安的行为引起了网友的强烈谴责,很多网友都认为这名保安是心理变态,借着清理流浪犬的理由发泄自己,但是骂是没用的,要想让保安得到惩罚,就必须要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思考问题,搞清楚相关责任。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保安其实是无权处理金毛的。根据相关规定,没人养的狗,包括被遗弃的宠物狗或者流浪狗,应该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个人是没有权利自行处理的。也就是说,就算保安是收到了物业公司的指令,要求清理小区里面的流浪犬,也不能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夺走小狗的生命。还有,当时的情况是,金毛在安详地晒太阳,既没有表现出攻击性,也没有乱叫,没有影响到任何人,保安在还没有确定金毛是否是宠物狗的情况下就打死,毫无疑问是越界执法了。因此保安在这件事情中,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金毛属于宠物狗,是主人的合法财产,保安之后估计要做出相应的赔偿。

保安的行为更像是发泄而不是执行任务

你想一下,一个在小区里工作了那么久的保安,能不知道哪些是宠物狗,哪些是流浪犬吗?退一步说,就算不知道,保安又有什么权利直接将狗打死呢?所以说,保安的行为更像是在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情绪。据记者了解,被殴打致死的金毛已经14岁了,对于一条狗来说,这个年纪已经很大了,相当于人类的70多岁,这样一条年迈的狗,无端端就打死,是不是显得太过残忍?人类已经是很高级的动物,在面对弱小的动物时,是否应该带一点同情心呢?要知道,很多大城市在治理没人管的流浪犬时,用的方法也不全都是打死。狗是动物,有自己的生命,如果他们真的对人类造成了伤害,那处死它们则情有可原,但是在还没有伤害人类之前,是否应该也尊重一下它们的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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