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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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59
1、写好辞职信,注明最后工作日期,复印至少三分;
2、辞职信一份亲自交给用人单位,一份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寄给用人单位(在信封的背面或特快专递回执单注明“×××辞职信,工号×××”,保留好回执单;并在信件上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本人建议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来邮寄),自己保留一份存底。保留好挂号信的收据和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厂牌、工资单、押金条、住宿证、入厂登记书等(复印件也可);劳动者如果在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时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咨询特快转低的工作人员。
3、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可带着辞工书副本和挂号新的收据回执,望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辞工书或称辞职报告的样本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市×××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进入你公司担任 职务,工号 ,因你公司存在以下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此处填写比如公司存在的不支付加班费、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违法……等事实) ,严重的侵害了本人的合法劳动权益,现在本人要求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厂方在三日内(在试用期是三天内,在正式合同期内是一个月内)按劳动法规定结清本人的工资、加班费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二
××市×××公司:
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特此通知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劳动者不采取这种方式,而是自己把辞职报告递交给公司了,然后一个月以后要办理辞职手续时,用人单位会拒绝办理,此时劳动者若要离开单位,则属于旷工行为,因为用人单位耍流氓而根本不承认劳动者当初向自己递交过辞职报告,而劳动者也不会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我所遇到的这样案例实在是举不胜举……现在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常常用这种方法,所以对我们这些处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来讲,更应该使用这种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57
1、写好辞职信,注明最后工作日期,复印至少三分;
2、辞职信一份亲自交给用人单位,一份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寄给用人单位(在信封的背面或特快专递回执单注明“×××辞职信,工号×××”,保留好回执单;并在信件上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本人建议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来邮寄),自己保留一份存底。保留好挂号信的收据和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厂牌、工资单、押金条、住宿证、入厂登记书等(复印件也可);劳动者如果在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时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咨询特快转低的工作人员。
3、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可带着辞工书副本和挂号新的收据回执,望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辞工书或称辞职报告的样本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市×××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进入你公司担任 职务,工号 ,因你公司存在以下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此处填写比如公司存在的不支付加班费、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违法……等事实) ,严重的侵害了本人的合法劳动权益,现在本人要求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厂方在三日内(在试用期是三天内,在正式合同期内是一个月内)按劳动法规定结清本人的工资、加班费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二
××市×××公司:
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特此通知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劳动者不采取这种方式,而是自己把辞职报告递交给公司了,然后一个月以后要办理辞职手续时,用人单位会拒绝办理,此时劳动者若要离开单位,则属于旷工行为,因为用人单位耍流氓而根本不承认劳动者当初向自己递交过辞职报告,而劳动者也不会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我所遇到的这样案例实在是举不胜举……现在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常常用这种方法,所以对我们这些处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来讲,更应该使用这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