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推行目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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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推行旨在根据的相关决定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的《意见》,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培养具有坚定信念、高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该计划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民族,强化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的重要性。


该计划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国家部委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采取定向招生和培养,确保西部和民族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2006年至2007年,计划逐步扩大招生规模,以解决人才匮乏问题。招生范围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兼顾其他符合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和单位。生源地区需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并报教育部,经费由国家财政支持,部分由生源地和定向单位补助。


报考条件包括拥护党的领导、有本科学历、品学兼优、语言能力达标,并承诺毕业后定向就业。考试和录取按照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进行,对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研究生毕业后,在职人员回定向单位,非在职人员回定向地区就业,并有服务年限要求。培养过程中,学校需确保政治思想教育和防止宗教干扰。


教育部门和国家民委负责宏观制定和协调,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具体招生、教学和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需密切配合,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计划的执行将受到严格监督,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扩展资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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