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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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2:08
婚前购房,婚后加配偶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不动产物权变更,只要依法登记,即发生效力。这意味着,若婚前一方购入房产,之后将配偶名字添至房产证上,这一行为已赋予房产所有权变动的效力。原来属于个人的房产产权,转变为夫妻共同所有。在此背景下,这种房产被视为财产赠与,一方将其部分产权赠予配偶,因此在婚姻解除时,此类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