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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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0:32
1、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 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如达不成协议的,一般应各半分割。
2、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买的房子且没有贷款,那就应当是婚前财产,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婚后双方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当然也可以认定为丈夫对妻子赠与部分产权,这样该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不能认定各自份额的,一般应平均分割。本案中,不管是将加名行为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还是认定为赠与,均无法确定各自的份额,因此,一般应平均分割,即各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