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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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处罚方式是,根据当事人在违法案件中起到的作用分别进行处罚,如果在违法案件中起主要作用,机关会在规定的处罚范围内适当从重处罚,对起次要作用的违法行为人,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三、违反治安管理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1)传唤,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机关的询问。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取证。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5)告知。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

(6)处罚。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裁决。处罚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应向本人宣布。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派出所决定。

(7)执行。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违法案件中,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就类似于刑事案件当中的共同犯罪,违反法律规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是当事人在违法案件中起到的作用不同,处罚力度也不能一概而论。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方式也很多,比如罚款,治安拘留,口头警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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