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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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15
宜都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涉及城乡规划的全方位管理与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规,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
2. 组织编制和报批重要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负责监督镇、乡、村庄规划的实施。
3. 对全市用地实行规划管理,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意向,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监督检查全市各法定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指导、监督和实施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协助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
5. 对工程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户外广告实施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6. 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7. 承担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确保会议决定事项得到有效执行。
8. 监管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保障规划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9. 负责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规划审批档案等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归档、保管和数字化利用工作。
10. 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
11.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城乡规划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