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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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9:14
1. 当一家公司被其他公司并购时,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保持连续性,不受影响。
2.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厂名更换或被收购,不代表员工的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3. 员工无权以公司被并购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在新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应继续计算,且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得到承认。
5. 如果公司发生法定代表人或厂名的变更,且导致员工遭受损失,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6. 根据法律规定,每工作满一年,员工可要求公司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