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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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9:45
国家应该出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范*。并发动群众整顿、清查从中多占、多用及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案件。
现在一方面城市用地之贵、房价之高令许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农民大学生就业买房之难、深感压力之重。
而在另一方农村耕地被无偿的滥批、偿滥用、侵占、浪费之严重是城市人和身处高层的人们所不会知道的。
国家*虽然也在保护耕地面积,可以说土地不论在城市还是都是有价值的资源。但是就目前农民的承包土地被用来种值农作物是并不值钱的。十年前我们这里的承包土地给别人种一般是不交租费的,很多人家别人种自己家的地,自己还要倒贴农业国家税收给对方。而现在我们这里承包土地转包给外地人耕种,每年也仅仅是几百元一亩。因此农用土地就是出租转包一百年也仅仅是几万一亩钱而已,也抵不上把土地卖掉的钱每年存在银行里的利息多。但是土地一旦派上别的用途它的价值就不同了。
现在地方*需要开发土地另有它用的时候:向农民购卖承包土地的价格一般在二到三万一亩左右。而地方*把土地转买给开发商造厂房、或建造商品房的时候经过投标后的土地价格可能是几十万、也可能是上百万、也甚至几百万一亩,因情况和地点而不同而异。当然只要是地方*赚了钱,而且这个地方*财政的钱花的是合理的、是光明正大的,我们老百姓是没有意见的。但是现在的情况一方面是地方*的财政有了钱以后他们搞三公消费、搞内部利益分赃、分配。地方财政的钱能正真为老百姓服务的只是他们自己利益的一点零头罢了!
而另一方面更严重的是在农业用地与其它用地之间的巨大差价的情况下:怎么不能不驱使那些拓手可赚差价的基层村官们和一些人不动心呢!因而造成了农村耕地严重被无偿侵占、滥用的现象到处泛滥!
现在改变耕地改用途虽然是要县市的土地管理局批准的。但是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事实上农村基层村官想要无偿侵占、滥用耕地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比如说:一,有村官先从村民手中以二到三万卖进工业规划区的土地,然后以比较低的价格向镇里、市里每亩交一、二十万钱一亩,然后再卖给正真要开厂的老板或开发是商,从赚取几十万元亩。
二,承包土地的面积同实地面积是完全不相同的,村官们可以利用河、沟、道路的面积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从中赚取几十万的一亩的差价。
三,村官的亲戚或家属可以弄一个养猪场、养鸡场、养鸭场、养鹿场或什么的到土地管理局去批准若干亩土地,然后再过一、二年以后改变土地以途,上面土地管理局的人谁还会来核实查问此事呢?
四,现在耕地建民用住宅是受国家一定数量的指标*的,但是当地村长可以对真正需要建房,而家里钱不多的人,他就是不给你向上打报告的。而这些家庭没有经过土地管理局批准,自行违章建房时,村里也是根本不会来管你的,因为他们心里是明白的。当然只要村里不管,上面也根本不知道下面有违章建房的事情发生的。那么村长把这些建房的指标到底给了谁最合算呢?毫无疑问村长把这些建房的指标,给那些家里已经有很多房子的,能向村长行贿的,需要建造别墅的有钱的人家最为合算。因为这些人家向村官送几千元、上万元的红包,上面是根本不会有人去查他们的。
五,俗话说:‘上粱不正下梁歪’在村官们的积极带动下:许多老百姓、许多个体户在房前屋后也纷纷的搞违章建筑。有的个体户至以二到三万一亩靠近村庄边的土地不经过土地管理局批准自行建房开厂,
这些事情难道村官们不知道吗?他们为什么要睁着眼睛奘没看见呢?当然只要村里不向上汇建厂房的那家人也就太平无事了。停过几年即使被查处拆掉也是上算的。
六,因为临时建房成本很轻,而且一般二、三十平方米的临时房子租给外地人也有一百多元一个月。二、三年就是完全可以收回临时房子的成本。
因为有那么多的土地违章案件,在二年前国家开展了百日土地清查运动,在那次运动中邻近我镇的那个镇把几户没有向上送礼的几户个体户的违章建筑用推土机给推倒了,后来有一个体户搬到了我镇电管站站长的房子那里,我镇电管站站长有许多房子,并把高压电一起出租让许多个体户开厂使用,一年出租费十来万也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晦气了邻镇的那几个个体户。
二年前的那场百日土地清查运动我镇有年产值几百万、不批营业执照、不交税、违章建筑占地一亩多的个体户根本毫发无动没有被拆除。去年邻镇的那户个体户花了一些钱也又回到了自己的老地方。在那场百土地清查运动中我村的村官因为:把几十亩没有经过该生产队同意的土地私下的卖给了外地的开发商,听说外地开发商答应送我村几个主要村官每人一辆高级轿车,除了小村官每人分得二十万,主政村官每人分多少万,我们平民百姓到现在还是一个迷。在这次百日土地清查运动中,我村几个主要村官被查处了,被国家司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