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公司的工作,老板要求去做了,做不好被辞退,工资怎么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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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0:19

一、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

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

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

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

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

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

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

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

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

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二、你已经完成公司派遣的工作,公司就应当支付工资,而不能扣除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0:27

找你老板问他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0:27

可到劳动局投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0:22

一句话 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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