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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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3:06

一划出的职责
1.将承担的制定市内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取消的职责
1.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
2.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3.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三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承担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的有关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全市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全市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行政审批事项
保留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市*公布保留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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