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遇害了想问一下关于遗产方面怎么分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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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9:47

你母亲一共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是:你、她的儿子、她的母亲。
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9:44

分配原则:法定原则.遗嘱原则.赠送原则等.根据你的情况,你妈妈应该没有遗嘱或赠送情况,那就只能按法定继承了,法定继承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3条: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9:48

你外婆和你享同等权利,好像没其他人什么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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