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职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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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6:18

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秘书处作为该协会的核心办事机构,于1997年7月21日经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常编[1997]60号),级别为科级,原定事业编制8名,包括正、副秘书长各1名,经费自筹。2009年,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将其经费形式调整为全额拨款(常编[2009]105号),编制人数维持不变,领导职数1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原自收自支编制收回。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依据《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二十二条执行,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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