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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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1:21
企业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补办时,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如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遗失、被盗或毁损,需登报声明作废。之后,携带相关证件与资料至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的相应窗口。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1. 出示现存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若全部遗失,则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2. 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地报纸原件。
3. 提交由纳税人盖章的补办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申请报告。
4. 交付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