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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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有车辆登记人,持身份证,到车辆登记车牌车管所,申请补领行驶证。异地,不可以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身份证+车到场到车牌核发地车管所,必须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