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4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3:37
1.一般地,社会保险不可以提前支取;如果取出来,也只能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钱取出来,以后就没办法享受养老保险了!
2.你最好的做法是:等你找到新单位后把以前的社会保险转移过去,可以继续交纳社会保险,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个人今后有好处;
3.*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是目前计算养老待遇的最新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3:38
可以拿,但只能拿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上的钱,而且必须到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退保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3:38
可以提取,但是因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性质的福利,及时可以提前提取,取到的钱远少于之前你缴纳的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3:39
只能提取自己交纳的那部分,单位交纳的部分被纳入国家统筹,不能提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3:39
可以,但手续会比较烦,且拿到手的钱会远少于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