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4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8:06
行人快速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倒,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电动车属于正常行驶,行人突然出现导致的事故发生,则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8:09
这首先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跟红绿灯的情况下横穿马路首先是要看这个车流的方向,如果是车流方向逆行的话,行人就要占主动的成分,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针对这种问题一般都是保护的行人,因为行人在公路上来说是弱者,我们国家的各种法律保护的都是弱者而不是路权你懂不懂这个概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8:06
像这种情况,到头来多半是电动车全责,当然了,如果现场有摄像头的情况下,可以去派出所由交警来具体判定,看谁的责任更大一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8:08
应该行,人占主要责任,电动车在马路上执行,属于正常行驶,行人在不仔细观察的情况下,并快速的横穿马路,发生的碰撞行人是主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8:11
行人快手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倒,责任划分,如果说没有斑马线和红绿灯的话,双方都有责任,在路窄人多的路段,电动车应该是严重超素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