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5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汉代学者常将“挟书律”与秦朝的衰亡联系在一起。
自商鞅之后,法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秦以法治国策略推动国家强盛并最终统一中国。然而,秦法过于残酷和苛刻,“焚书”、“坑儒”、“挟书律”等手段未能解决,反而导致“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的局面,加速秦朝崩溃。汉代士人反思秦亡,认为秦朝主要失策之一在于抛弃古代圣王重视礼乐教化的传统,而专任刑罚。董仲舒强调古代圣王治理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主张以教化为主,刑罚为辅,使刑罚轻而禁不犯。秦朝反其道而行之,采用申商韩非之说,严法治国,禁止私学和民间藏书,导致礼仪传统逐渐被轻视,最终导致秦朝灭亡。
东汉思想家王充持有类似观点,“始皇前叹韩非之书,后惑李斯之议,燔五经之文,设挟书之律……殄贤圣之文,厥辜深重,嗣不及孙”,认为秦朝焚烧五经典籍,禁止民间藏书,破坏圣贤优良传统,导致秦朝无法持久。汉代士人反对统一思想,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的建议,主张温和诱导教化,反感秦朝粗暴行政手段,将秦朝短命与其行为联系起来。
“挟书律”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中国古典文化,但对秦朝统治而言并非一无是处。秦始皇统一六国,六国遗民在社会上散播不利言论,威胁封建大一统安全。为维护思想统一,李斯建议焚书,禁止藏书,维护国家稳定。然而,“挟书律”作为文化法令,不利于文化发展。看待历史,应综合考虑当时环境,不能片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