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4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23:50
1、现在他的朋友跑了,我哥哥手里有他朋友的欠条,他想起诉他的朋友,可以申请对方的财产保全吗?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1、我哥哥会被银行起诉吗?
如果你哥哥的朋友不还钱,你哥哥作为担保人,应该会被银行起诉。
但具体什么时间起诉,或者会不会被银行起诉,是银行说了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23:42
你哥哥可以凭欠条起诉对方,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银行完全有可能起诉做为担保人的你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