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4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16
你好,原则上是共同财产。
如果对房屋归属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即为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是使用共同财产还贷,该房屋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分割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出资情况、双方过错等,不简单以房产登记人为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14
在夫妻存续期间买的房产,房产不管是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