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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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2:56
侦查部门在考虑对特定案件进行立案时,会撰写一份呈请立案报告书,这是向上级领导申请正式开始调查的书面文件。这份报告书由三个部分构成:首部、正文和尾部。
首部明确报告书的性质,通常写为“呈请××案件立案报告书”或直接为“呈请立案报告书”,不需要包含文号这一细节。
正文是报告的核心内容,由四部分组成:报告导语,详细描述接受案件的情况;立案根据,阐述决定立案的理由和依据;立案理由,阐述为何认为此案需要立案;最后是意见,侦查部门对于立案的建议和计划。
尾部则列出呈请立案的单位,侦查人员的签名,以及报告的完成日期,这些都是报告书正式完成的必要元素。
此外,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案件,侦查部门还会制定侦查工作方案。《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第165条对此有所规定,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预先规划侦查工作的总体计划和行动方案,以确保案件的高效和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