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5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6:18
当前的“余药共享”,与此前城里的“余药共享”有所不同。以前的“余药共享”多由居民自发开展,在社区或楼栋之间建立“共享药箱”、在小区居民群里交流余药等,是主要的表现形式。
但当前针对农村的“余药共享”,则多建立在平台的基础之上,并且公益组织也参与其中。可以看出,“余药共享”出现了升级版,民间自发的创新行为有望形成固定模式。
“余药共享”下农村,有些做法值得肯定。比如广东发起的带药回村公益活动,要求公益带药人要筛选并登记村医信息,确保每一份健康包都能够安全顺利地输送到有需要的农村地区。
在带药回村的健康包中,有给村医的信,有药品目录,另外还有布洛芬、阿咖酚散、板蓝根等药品。这样一来,不仅带药回村,还对村医进行了交代与提醒。这些药品经由村医诊疗发放出去,用药安全更有保障。
但也要看到,这类活动对于带药人的能力与诚信是一次考验。比如村医的信息登记是否真实,公益组织恐怕难以一一核对,药品是否最终全部交到了村医手里,会不会被其他人“截胡”,也存在变数。
带药人要有不辜负公益组织的自觉性,一项公益活动不能仅仅建立在个人自觉的基础之上,相应的制约与监督机制必不可少,此类新型公益模式还有较大的完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