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5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4:49
工伤赔偿待遇中含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期间是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且按月支付工资。原工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4:44
如果公司认可你的工资标准,或者你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工资标准的,可以依法主张该金额,否则你将承担无法举证的不利后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4:44
关键是你跟公司之间有没有合同,还有你公司的实力,一般都是打折,还有工伤是如何造成的,是你误操作,还是公司里机器坏了造成的,如果公司有保险的还好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