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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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9:43
在派出所调解纠纷,调解协议书除了当事人双方签字之外,一般还需要派出所见证人的签字盖章。派出所的调解,属于当事人双方在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程序,不具有终局性。
法律分析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一般是人民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纠纷的分类有很多,一般以案由来算。如:离婚纠纷,合伙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等。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程序即告结束。调解书和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可以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后果:
第一,结束诉讼程序。调解是人民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人民最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也因此而终结,人民不得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
第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协议中得到确认,民事争议已得到解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第三,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调解协议生效后,民事纠纷已依法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届满后,还可以第二次起诉,请求审理解决。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9:41
在派出所调解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书,除了双方签字,不一定需要派出所的人签字盖章的。
发生民事纠纷的,派出所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后,该协议即生效,如果没有派出所的人签字盖章的,对协议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9:45
不需要,调解协议本身跟派出所没有关系,只是派出所会做调解记录。因为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是双方自愿,派出所只是作为主持调解的一方。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是的生效文书才有强制执行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9:39
不用,双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