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结算工资争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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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2:10

离职时发生的工资结算争议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已经离职,针对工资结算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若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已经跟公司协商过,或者向劳动局投诉过,这些行为都可以中断仲裁时效。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算清楚工资。

一、离职结算工资争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离职结算工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职结算工资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离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员工无缘无故的自离,并且这种自离行为已经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的,这时候用人单位可以扣除职工工资,但无故扣除职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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