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按揭房屋归属的认定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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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3:42

离婚时对按揭房屋归属的认定,双方对按揭房产的归属有约定的,离婚时该房产的归属由双方协议处理。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按揭手续;
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的,一般将其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为双方共同出资的,无论预售合同和产权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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