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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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如果都是你签的,那么信用社只认定贷款人是你。
至于你把钱借给谁了,信用社不管,他们只找你还钱。
哪怕你只是担保人,一旦贷款人未履行相关义务,将由你来承担。
说白了,欠条是你写的,字是你签的,信用社找你是合情合理的。
就算是打官司,信用社起诉的也是你。至于你怎么联系那个人、怎么让他还钱、你们之间有没有书面欠条等,都是你们个人之间的问题。
首先你要把关系理顺了:
1、你欠信用社的钱,人家有申请表和合同为证,任何理由都无法推脱。
2、别人欠你钱,就是说贷出来那15万,如果你没有任何凭据的话,只能算支援灾区了。
这都是常识,有欠条就赶紧催吧,别等信用社对你强行执法。
(谁能给我15万啊,哪怕5万也行,上下左右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