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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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2:33
废品收购者若遭指控盗窃罪名成立,大多数情况下系因其在回收货物过程中有碍法纪地侵吞他人财货之举。举例而言,倘若废品收购者知晓所收购的是他人遗落或遗忘于某地的物品,并擅自将其占为己有;或者未征得所有权人同意便擅自处置他人废弃物件,那么此种行为无疑已触犯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盗窃罪相关条款。
然而,对于此类指控是否合理,尚需依据案情的具体细节进行判断,包括被告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是否对相关事实有所了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