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5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9:41
面对不按劳动法行事的小厂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若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将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和赔偿金的追加: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二、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对于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此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总之,面对小厂老板的不当行为,员工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通过劳动仲裁和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