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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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3:11

一般行政强制执行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都是人民*收到申请书以后的7天之内,如果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经过人民*的准予,在人民*作出执行裁定以后,也是由人民*采取强制措施的。不需要经过人民*准予的,行政单位在催告后即可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一、行政强制执行日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强制执行做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7天之内,人民*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全,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人民*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其实行政强制执行日跟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肯定是一样的,因为在还没有作出执行裁定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但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我们需要根据相应的行政决定才好针对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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