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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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1:36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限定为六十天。具体来说,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自知晓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相应的行政复议机构提交复议申请。若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则自收到复议申请书的那一刻起视为受理之日。
在这个流程中,六十天的期限是关键。这个期限从申请人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开始计算。行政复议机构的受理决定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一旦决定受理,受理之日便成为法律上的重要节点。这个规定旨在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并提交复议申请,同时确保行政复议机构能及时处理案件,以维护公正和效率。
此外,对于那些逾期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能无法获得复议的机会。因此,了解和遵守行政复议期限至关重要。逾期申请可能导致行政复议机构拒绝受理,从而无法通过复议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行政复议期限为六十天,是从申请人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算。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复议申请,并确保复议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遵循这一期限规定,有助于维护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效率,同时保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