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股权退出机制,持股20%的小股东,踢走持股80%的大股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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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6:43

选择合伙人是创业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然而,即便如此,也不可避免会遇到与合作伙伴产生分歧的情况。李国庆与妻子、比特*的两位创始人、罗振宇与申音、以及脱不花与得到团队的经历都证明了这一点。创业团队中,拆伙问题的解决方式就是股权退出机制。

律师竹子总结了三种常见的股权退出机制,这些机制均经过*的判决确认其有效性,而非仅是纸上谈兵的理论。这三种机制分别为“靠天吃饭”、“提前设计规则”与“后天补救”。

第一种“靠天吃饭”的机制下,股权结构的不平等可能导致一方股东的权益受损。比如,北京甲公司与四川丙公司的案例,前者持股60%的股东与后者持股80%的股东,均遇到了赖账的问题,导致公司运营陷入了困境。然而,持股20%的小股东最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问题。

第二种“提前设计规则”的机制涉及公司与投资人的股权分配。在四川另一家公司中,持股90%的大股东试图踢走持有10%股权的投资人,但未能如愿。这表明,股权结构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是否在股东协议中预先设定了明确的退出规则。

第三种“后天补救”的机制则是在面临困境时,通过修改公司规则来解决股权问题。例如,云南某公司通过调整规则成功地将两位持股30%的股东踢出了公司。但并非所有公司都能顺利执行此类策略,比如北京某公司持股95%的股东试图踢走持股5%的小股东,尽管已通过法律程序,最终仍未能成功。

在寻找合适的股权退出机制时,重要的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而不是仅仅依赖于理论或传统的建议。《股权进阶》一书提供了108个真实的股权案例供参考,《公司控制权》第二版书则详细分析了80多个股权案例,其中包含了从0.02%到90%股权控制权的实例。关注公司控制权的朋友,可从这些案例中汲取经验,以制定更为有效的股权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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