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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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4:48
在社会领域中,他荣获了“社会和谐带头人”称号,由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在2010年6月颁发。
在法律服务领域,他被评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由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在2010年3月给予表彰。
作为党员的他,被北京市CBD东南区党总支赞誉为“优秀党员”,这一荣誉分别在2010年6月和2008年10月被给予。
在青年事业中,共青团北京授予他“创业有为青年”荣誉称号,这一表彰在2009年10月获得。
他被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这一荣誉在2010年6月被授予。
在奥运工作的贡献中,朝阳区表彰他为“北京市朝阳区司法行政奥运工作贡献奖”,这一奖状在2008年10月被颁发。
在奥运贡献上,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给予了他“北京市奥运会、残奥会个人贡献奖”,这一荣誉也在2008年10月被授予。
在汶川“5.12”地震中,他个人捐款壹万元,北京市律师协会为此向他颁发了感谢状,这一表彰在2008年5月。
面对“西南干旱”,他又个人捐款壹万元,北京市律师协会再次为他的善行颁发感谢状,这一荣誉在2010年4月。
在慈善事业中,他向北京市朝阳区慈善协会捐款伍仟元,并获得了“党员献爱心个人捐款伍仟元感谢状”,这一表彰在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