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关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原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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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关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统筹安排。按照《铜陵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要求,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确保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程度。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有序推动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将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工作与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主导,农民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筹措资金,参与建设美好家园。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实事求是,确保工作实效。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根据、省制定的实施标准,结合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际,重点推进交通主干道沿线和风景区周边的村庄整治工作。集约化使用涉农资金,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及农村清洁工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带动村庄整治,提升家园建设水平,确保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改善。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保护铜陵传统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具有鲜明特色、自然和谐的农房。优化村庄整治规划设计,形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舒适美观、特点鲜明的农房建筑方案,建设群众满意的农村美好家园。

建管并重,突出长效。注重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及农村清洁工程的建设,同时加强后续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县、区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资金支持,采用市场取向、社会化运作的模式,探索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有效途径,实现建设安全优质、管理突出长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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