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5:0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