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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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第一,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二,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第三,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车的修理费和停车费对方都应该赔偿。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没有人身伤害就没有误工费。
先是各自出各自的,然后各自保险公司之间结算。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未伤人事故只涉及修车费和合理交通费用(通常交通工具)。伤人事故一般会产生误工费,伤人致住院治疗会产生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为什么会产生停车费?交警有因检验而扣车吗?如交警未出具验车报告,那扣车违法,不要给停车费;如交警出具了验车报告,那是交警验车需要扣停车,管你什么事,不给停车费,看还不还你车!不想扯皮,对方应该赔你!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哪看保险吧 保险不够 了 让哪人赔你 走公办事很费劲的